安全性鑒定、無毒報告等質量檢測報告,是加固材料進入市場必不可少的“出生證”。
大部分客戶在購買加固材料時都會查看相關的檢測報告,產品安全性檢測報告也由于具有法定性、權威性而成為產品銷售很好的助推器。
然而,隨著企業間競爭的日益激烈,市場壓力激增,一些廠家打著誠信的幌子,卻拿著作假的或者已經被廢棄的檢測報告來忽悠客戶,這些不正當行為侵略了消費者的權益,也嚴重影響了行業風氣。
站在客戶和消費者的角度想,有多少人能夠看懂這個報告呢?這些數據是否真實可靠?是否與所售產品相匹配?到底怎樣辨別一個報告的權威性?
時代在更迭,檢驗報告也要不斷刷新,以更嚴格的程序保證產品安全性,保障購買者的合法權益,規范行業行為。小悍拿來了新老報告兩個版本,來給大家做個說明。
老的檢測報告采取委托檢驗的形式,企業為了對其生產、銷售的產品質量監督和判定,委托具有法定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。
檢驗機構依據標準或合同約定對產品檢驗,出具檢驗報告給委托人。然而,檢測機構內部的惡性競爭,使得委托檢驗報告數據的嚴肅性和準確性大打折扣;且委托檢驗結果一般僅對來樣負責,檢驗機構無法對樣品的真實來源進行調查。
生產者如果拿合格產品送至檢測機構進行委托檢驗,卻拿著合格的檢測報告將不合格產品送至市場銷售,檢測機構根本就無從知曉。
《工程結構加固材料安全性鑒定技術規范》GB50728(2013)有規定,檢驗報告中不得使用“本報告僅對來樣負責”的措詞,若存在此類措詞,該報告無效。
委托檢驗的性質決定了其不能給予產品合格以大保證,相比之下抽樣檢測兼具科學性和權威性,由檢驗中心抽樣檢驗,非自行抽樣,其對整個生產批次負責。
(新報告對比舊報告)
1.由檢驗中心直接抽樣檢驗,而非自行送樣,權威性更高;
《工程結構加固材料安全性鑒定技術規范》GB50728(2013)規定,安全性鑒定的樣本,應由獨立鑒定機構從檢驗批中按一定規則抽取的樣品構成。在任何情況下,均不得使用特別制作的或專門挑選的樣本,也不得使用委托單位自行抽樣的樣本。
2.隨機抽樣,保證產品質量的真實性;
3.工廠庫房現場直接抽樣,生產有保障,供貨有保障,產銷一體更可靠;
4.“20噸”---抽樣基數大;
5.抽樣數量分多個批次,檢驗結果更精確;
《工程結構加固材料安全性鑒定技術規范》GB50728(2013)規定,每一性能項目所需的試樣(或試件),應至少取自3個檢驗批次;每一批次應至少抽取一組試樣。
6.有實際抽樣人、封樣人,封樣狀態保證完好;
7.國家規范規定,反涉及工程安全的工程結構加固材料及制品必須按《工程結構加固材料安全性鑒定技術規范》GB50728(2013)的要求通過安全性鑒定。老報告只是參照了《混凝土結構加固設計規范》GB50367(2006)、《工程結構加固材料安全性鑒定技術規范》GB50728(2011);
8.檢驗結論:產品全項通過鑒定,而不只是其中的某幾項,這是對產品性能的有力證明;
9.“此報告為安全性報告”,所以不能作為其他使用;
10.“保留期為4年”,設定有效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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